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已发布,为做好我校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须知(见附件1)
二、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2.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3.连续两年(本次指2015年和2016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项目(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人,2017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
5.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限项。
6.仪器类项目总数限1项,详见项目指南。
7.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
8.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类型: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直接费用小于或等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外国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应急管理项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9.各项目申请人在组织项目组成员时,请进基金委网站“人员获项目资助信息查询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index/funcindex/prjsearch-list#)查看参与人在研项目情况,并征得本人同意后方可列为项目组成员,以免超项。
三、预算编报须知(见附件2)
四、有关申报要求和说明
1.请各二级学院充分做好动员工作,组织好科研团队申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请各相关项目申请人登陆基金委网站(www.nsfc.gov.cn)浏览《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的《重要提示》。
2.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账号注册工作:
(1)项目申请人需使用原有或新增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完善个人信息方能在线申请项目。
(2)尚无系统登陆账号的申请人将姓名、邮箱、职称、学历信息发科研处邮箱并电话告知,科研处统一进行人员添加;届时系统将发送登录邮件至新添加人员邮箱,待该人员通过邮件中附带的激活链接完善个人信息后,即可登录系统使用更多功能。
3.申请人须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项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严格按照2017年各类型项目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待发布,请勿删除或改动提纲标题及括号中的文字)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4.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要求(逐项上传):
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应为项目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取得的代表性成果或者科技奖励。
(1)提供5篇以内申请人本人发表的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文电子版文件;
(2)如上传专著,可以只提供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
(3)如上传所获科技奖励,应提供国家级科技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省部级奖励(二等以上)奖励证书的电子版扫描文件;
(4)如上传专利或其他公认突出的创造性成果或成绩,应提供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扫描文件;
(5)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应提供邀请信或通知的电子版扫描文件;
(6)根据项目申请的需要,附件材料还可能包含以下电子版扫描文件: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申请人的导师同意函、在站博士后申请人的依托单位承诺函、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的推荐函、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与申请项目依托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和相关说明材料、伦理委员会证明、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结项证书复印件、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等。具体要求参见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部分和正文“面上项目”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部分相关科学部要求。(此项附件还需提供纸质原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同报送)
5.科研处在往年审核项目申请书时发现不少常见问题,请各项目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认真阅读《申报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初审中不予受理常见原因》(见附件3),避免这些非学术性问题。
五、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
1月17日:省自科基金办今年继续开展“大帮小”活动。申请人需要专家给予指导的,于1月17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由科研处统一发送至省基金办并转给专家。
2月20日:各单位将《申报2017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汇总表》、《申请书》电子版,提交科研处进行足球直播360超项检查与形式初审;
2月24日:科研处将足球直播360超项检查结果反馈给各学院。超项检查后,不得再变更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名单;
3月5日:所有项目必须完成在线填写并网上提交并打印第1稿;
3月7日:由各学院统一上报项目材料到科研处,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纸质版第1稿及单位申报汇总表(1式1份),请务必确保汇总表中所填信息正确,尤其是项目组成员必须与线上填写一致;
3月8日至11日:科研处进行申请书形式审核及超项检查,并反馈审查和修改意见;
3月12日:完成网上提交。申请人根据审查和修改意见修改申请书,并在线提交申请书到ISIS系统,待上传成功后从系统下载并打印装订最终PDF版本的申请书。
3月13日:由各学院统一上报项目申请书纸质最终版”(A4纸双面打印并胶装,1式2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一致,所需附件直接装订在申请书后)到科研处,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
六、参与外单位项目盖合作单位章的事宜
2017年度拟作为合作者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并需要盖合作单位章的科研人员,请于3月7日前带齐《2017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须盖二级学院公章)》(无固定格式)、存档申请书1份、“签字、盖章页”(最后页)2份到科研处办理合作单位章盖章手续,超过时间和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我校项目申请中有外校人员参与的需要盖合作单位章,申请书的盖章页没有版本号,请项目负责人先确定好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后,提前到合作单位去盖章,填写的单位名称须与所盖公章一致。已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法人单位章。
七、博士后申报人员注意事项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处理。
九、其他
联系人:于意 13907387031;
何娟 18627381833
联系邮箱:kjc8326910@163.com
科研处
2017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