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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修)订全日制研究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随着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逐步推进,为构建新形势下的研究生培养体系,优化研究生培养结构,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学校决定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订。为指导各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 总体原则
培养方案的修订以《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关于公布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农业教指委秘[2017]26号)等文件规定为依据,充分反映国家及学校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要求,突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以“服务需求、突出特色、创新模式、严格标准”为指导思想,坚持“人文与科技相结合、创新与实践相结合、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三结合”办学理念,坚持“校企(行)协同、双导多师、项目承载、多岗实践”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职业导向,注重联合培养,创新教学方式,突出实践教学,培养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 编制要求
1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依据,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础性环节,凡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均需按规定制定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具有权威性,一旦修订生效,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人才培养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培养目标和要求、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及培养环节、学位论文要求、学位授予、其他必修环节。
2各领域要认真总结本领域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同时大胆吸取和借鉴国内高校先进的研究生培养机制,科学制定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完善课程体系,确定研究生所应具备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培养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实施、考核和评估。
3具体编制要求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一)培养目标
具体明确人才培养目标从事的行业、企业,为行业、企业的岗位提供具体的专业能力的人才。
(二)培养要求
明确研究方向,一般为4-8个。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农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吃苦耐劳、求实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农业设计与规划、农业经营管理、农业产品的研发、解决农业生产中实际问题等能力。
3.掌握一门外语,要求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
4.各专业领域应结合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和特点,参照农业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和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提出具体的培养目标户和要求。
二、招生对象与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是本科同等学历)人员。
(二)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又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和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
三、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原则上为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含休学)。各领域应对各专业类别作出明确的学制规定。
四、培养方式
(一)采取课程学习、实践训练、论文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各培养领域应根据培养需要建立稳定的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加强研究生的实践训练,促进实践与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实践训练不少于6个月。
(二)实行双导师制
鼓励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有高级技术职称。
五、课程设置及培养环节
培养领域应紧密围绕培养目标,合理设置课程体系和培养环节,加大实践课程的比重。教学内容要增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总学分不少于 28 学分,其中全日制课程学分不少于 22 学分,实践训练 4-6 学分。在总学分不变的条件下非全日制培养方案可依据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一)课程设置
1.同时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应处理好两级学位不同培养目标之间的关系。在课程设置上,既要体现不同层次的培养要求,又要注意人才培养的内在联系,应将硕士生和本科生课程置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考虑,课程设置既要合理衔接,又要有其本身的深度和广度。杜绝硕士研究生与本科生出现课程重复或相似的现象。
2.课程体系按照“四模块”(公共课、领域主干课、专业技能课、专业拓展选修课)课程体系要求,改革教学内容和方式。各领域在修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时,要增加实践教学内容,要突出案例分析与实践研究。每个领域设置一门全案例课程,探索不同形式的实践教学。公共课按指导培养方案执行。实践教学课程包含工程实际项目研究的项目课程、工程实践类课程(含企业生产实践或运营实习)等。要成立课程教学组,实行“双教师”课程教学,大部分课程由校内专职教师与校外兼职教师共同完成;要坚持课堂授课与田间地头、实践基地授课相结合,实行“多课堂”教学,有些课程可考虑在实践基地由兼职教师完成;要实施授课方式改革,实行“多方式”授课,大力推行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参与式等授课方式,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3.专业技能课、专业拓展选修课按照农业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设置。对于少数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程,请相关学科务必进行相关课程的整合。硕士课程选修人数不足5人的课程原则上将不予开课。
4.研究生处负责公共课程的开设和教学管理,领域负责专业课程的开设和教学管理。研究生课程设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原则上每门课程学分不得多于3学分,每学分对应的标准学时数为16学时。研究生一般应修总学分不少于28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22学分,专业实践6学分。各领域可根据自身培养特点,对学分进行适当调整并列入培养方案。研究生课程均须进行考核,学位课程70分为合格,非学位课程60分为合格,课程合格方能获得学分。研究生课程变更和增设,须由相关领域提出,报研究生处审批。新增课程按相关规定编制课程编码。
5.要求研究生选读和笔译相关专业外文文献,了解、熟悉外语论文的写作及在国际会议发表论文和进行学术报告的要求。研究生基础英语教学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写作、阅读等实际应用能力。
6.培养方案确定的课程,应编写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应包括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要求、考核方式、教材、参考文献等。硕士生课程须有确定的教材或若干本主要参考书目或学术论文文献。
(二)培养环节
1.专业实践(6学分)
专业学位硕士生的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教学和实践训练环节。各培养领域要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应结合科研平台和研究生教学平台建设,保障开展实践教学的条件,同时应注重吸纳和使用社会资源,主动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积极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为学生进行专业实践奠定基础。
研究生须于基本学制年限内在各培养领域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校内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委托培养单位或研究生根据本人就业去向自行联系的实践单位完成专业实践工作,并须根据培养目标定位在职业指向领域的2个以上不同岗位上完成。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8个月。研究生进入实践基地之前须制定个人专业实践计划,并完成不少于1万字的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并加强专业实践的全过程管理、服务与质量监控,实行专业实践周报制度,加强专业实践中期检查,实践结束后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完成专业实践获得6个学分。
2.其他环节
其他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中期进展等,各培养领域可根据本领域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六、学位论文要求
(一)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应用价值,论文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问题的能力。
(二)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可将研究论文、项目(产品)设计开发、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发明专利、技术标准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
(三)评审与答辩
攻读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考查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查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
学位论文应至少有 2 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 3~5 位专家组成,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导师不得担任本人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委员。
七、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而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获得毕业证书。
八、其他必修环节
(一)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应在校内外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培养方案和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研究方向和本人实际情况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二)研究生中期考核
研究生中期考核一般安排在课程学习结束后(第五学段的12月份)进行,主要对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综合考核。通过中期考核者,方可进行后续论文工作。
(三)学术交流等
学术交流、研究生论坛、研究所讨论课等必修环节是培养研究生创新精神和专业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各领域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培养方案中做出具体规定,以切实保证培养质量。
九、方案实施要求。
附录:课程简介
概述课程主要内容、性质、地位、作用、任务及与相关课程的关系,字数300-500字(正文宋体小4号,1.5倍行距)
三 工作组织
(一)各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由领域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负责,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应成立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跨领域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应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具体进行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二)各领域召开由各学科负责人、指导教师、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研究生管理人员等参加的研讨会,广泛征求意见并讨论培养方案的具体内容。培养方案的编写应严格按照修订培养方案文件的基本内容要求和样稿格式逐项进行编写。
(三)领域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对培养方案进行讨论审议,通过后送交研究生处。研究生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评审并将评审意见反馈给领域进行修改。修订通过后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将于2018年秋开始实施。
本文件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
全日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
xxxxxx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一)培养目标
具体明确人才培养目标从事的行业、企业,为行业、企业的岗位提供具体的专业能力的人才。
(二)培养要求
明确研究方向,一般为4-8个。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农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吃苦耐劳、求实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农业设计与规划、农业经营管理、农业产品的研发、解决农业生产中实际问题等能力。
3.掌握一门外语,要求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
4.各专业领域应结合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和特点,参照农业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和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提出具体的培养目标户和要求。
二、招生对象与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是本科同等学历)人员。
(二)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又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和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
三、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原则上为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含休学)。各领域应对各专业类别作出明确的学制规定。
四、培养方式
(一) 采取课程学习、实践训练、论文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各培养领域应根据培养需要建立稳定的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加强研究生的实践训练,促进实践与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实践训练不少于 6 个月。
(二) 实行双导师制
鼓励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有高级技术职称。
五、课程设置及培养环节
培养领域应紧密围绕培养目标,合理设置课程体系和培养环节,加大实践课程的比重。教学内容要增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总学分不少于 28 学分,其中全日制课程学分不少于 22 学分,实践训练 4-6 学分。
(一)课程设置
研究生课程设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原则上每门课程不得大于3学分,每学分对应的标准学时数为16学时。
表1 课程类别
学位课程 |
非学位课程 |
|||
公共课 |
领域主干课 |
专业技能选修课 |
专业拓展选修课 |
补修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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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课包含政治、外语和相关领域规定必修的基础课程,由研究生处统一排课。根据教社科【2010】2号文件精神,硕士研究生必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硕士研究生必须从《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和《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两门课程中选修一门。硕士生基础英语实行免修制度,凡入学以前通过英语六级,且英语六级520分以上者可申请免修学位英语。免修基础英语,记2个学分。
2.专业课包括领域主干课、专业技能选修课,由领域进行排课。专业课程的设置应强调本领域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的学习与实践。专业课程必须有一定量的实践教学,每个领域开设一门由4-8个案例组成综合案例教学课程。
3.同等学力或跨专业入学的硕士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补修专业大学主干课程2-3门,补修课程列入个人培养计划,不计学分,由导师和领域负责检查、审核。
4.课程实行编号管理。课程编号由S+9位数字组成,具体含义如下:
第1位为“S”,代表课程级别为硕士研究生课程。
第2至6位为数字,代表领域代码(09510为农业硕士所有领域,09511为农艺与种业领域,09512为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领域,09516为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09518为农村发展领域)。
第7位为数字,代表课程类别(1为公共课、2为领域主干课、3为专业技能选修课、4为专业拓展选修课)
第8至9位为数字,代表同类课程顺序号。
表2 研究生课程教学一览表
(按照农业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性培养方案进行安排)
序号 |
课程名称 |
总学时 |
总学分 |
学时分配 |
开课学段 |
|
理论 |
实践 |
|||||
模块一:公共课(7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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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9510103 |
英语 |
32 |
2 |
? | ? | 第二学段 |
S09510107 |
现代农业创新与乡村振兴战略 |
32 |
2 |
24-28 |
4-8 |
第二学段 |
S09510102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6 |
1 |
? | ? | 第三学段 |
S0951010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2 |
2 |
24-28 |
4-8 |
第二学段 |
模块二:领域主干课(8-12学分)(领域自行可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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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三:专业技能选修课(选修不少于4学分)(领域自行可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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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四:专业拓展选修课(选修不少于4学分)(领域自行可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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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养环节
1.专业实践(6学分)
专业学位硕士生的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教学和实践训练环节。各培养领域要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应结合科研平台和研究生教学平台建设,保障开展实践教学的条件,同时应注重吸纳和使用社会资源,主动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积极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为学生进行专业实践奠定基础。
研究生须于基本学制年限内在各培养领域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校内实践基地或研究生委托培养单位或研究生根据本人就业去向自行联系的实践单位完成专业实践工作,并须根据培养目标定位在职业指向领域的2个以上不同岗位上完成。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8个月。研究生进入实践基地之前须制定个人专业实践计划,并完成不少于1万字的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并加强专业实践的全过程管理、服务与质量监控,实行专业实践周报制度,加强专业实践中期检查,实践结束后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完成专业实践获得6个学分。
2.其他环节
其他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中期进展等,各培养领域可根据本领域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3. 培养过程
结合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按照有利于学生到农业生产一线参加专业综合实践和有利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将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过程划分为7个学段。其中3个学段进行理论学习,3个学段进行专业实践,1个学段开展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表3:
表3 全日制学习培养过程中的节点及其要求
序号 |
学 段 |
时间区间 |
培养环节及内容要求 |
1 |
第一学段 (认知实践) |
7月-8月 |
1.认知实践(调研单位:农业技术推广管理服务部门、涉农企业和专业化服务组织等) 2.调研讨论总结 |
2 |
第二学段 (理论学习1) |
9月-次年1月 |
1.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2.完成本学段课程学分 3.职业道德教育 |
寒假 |
|||
3 |
第三学段 (理论学习2) |
2月-4月 |
完成本学段课程学分 |
4 |
第四学段 (专业实践1) |
4月-10月 |
1.学位论文开题 2.专业实践(实践单位:农业技术推广管理服务部门、涉农企业和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岗位:站长助理或技术经理或经理助理等) |
5 |
第五学段 (理论学习3) |
11月-次年1月 |
1.完成课程学分(4.5学分) 2.职业道德教育 |
寒假 |
|||
6 |
第六学段 (专业实践2) |
2月-4月 |
1.综合实践(实践单位:农业技术推广管理服务部门、涉农企业和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岗位:站长助理或技术经理或经理助理等) 2.完成实践总结与研究报告 3.中期考核 |
7 |
第七学段 (学位论文) |
5月-12月 |
1.完成学位论文 2.论文评审与答辩 |
六、学位论文要求
(一)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应用价值,论文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问题的能力。
(二)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可将研究论文、项目(产品)设计开发、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发明专利、技术标准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
(三)评审与答辩
攻读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考查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查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
学位论文应至少有 2 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 3~5 位专家组成,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导师不得担任本人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委员。
七、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而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获得毕业证书。
八、其他必修环节
(一)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应在校内外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培养方案和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研究方向和本人实际情况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二)研究生中期考核
研究生中期考核一般安排在课程学习结束后(第五学段的12月份)进行,主要对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综合考核。通过中期考核者,方可进行后续论文工作。
(三)学术交流等
学术交流、研究生论坛、研究所讨论课等必修环节是培养研究生创新精神和专业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各领域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培养方案中做出具体规定,以切实保证培养质量。
九、方案实施要求。
附录:课程简介
概述课程主要内容、性质、地位、作用、任务及与相关课程的关系,字数300-500字(正文宋体小4号,1.5倍行距)
上一条:关于开展信息系统清查填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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